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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强 提问时间: 2013-01-31 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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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作期间患肺结核(从事焊锡作业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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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于2009年7月进仁宝网路,一直从事焊锡作业,直到2012年6月检查患有肺结核,随后住院治疗44天,现在还在服药,咨询医生说我这种情况以后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等等,我想求助怎样能够获得工厂赔偿,目前我还在原工厂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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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2013-02-03 13:05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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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就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进行职业病鉴定,如果你属于职业病的话,住院的而相关费用以及今后的治疗费用都会由单位相应的支付。如有需要敬请拨打13034389836进行电话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益清律师师事务所 程芳律师
2012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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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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