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在2012年3月份从中间人手里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在公证处做了《客运车辆转让合同》,具体内容是“将牌照和车辆转让给我,双方公证后应立即到车辆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当时做公证时中间人手里拿着原车主与中间人的公证书,原车主委托中间人办理“出租车买卖更新工商执照,客运许可证过户等一切相关事宜”。此车已在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到我名下,但在办理行车证变更手续时,我被告知这个车有案件未结(应该中间人不知道这个车有案件未结)。后来向原车主了解到(原车主在运营过程中乘客开门将骑电动车的人带倒,受伤,案件正在开庭审理),现在案子已经拖了将近2个月了,还没结案。但是我需要等她结案后才能办理行车证变更、准运证和工商变更。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现在车辆有案件未结车子年检验完车后,由于交管局锁网,不能输入年检信息,也就是说验不了车,怎么办?
2.原车主在明知此车有案件未结的情况下还进行买卖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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