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今年4月29日晚上散步的时候,被家门口一户人家的狗咬到,因事发突然一时紧张,致引发脑出血,住院21天不见好转,最终身亡~
期间当地派出所只告诉我们协调,可当事人直至今日仍不露面,派出所也一推在推。。母亲天天伤心难过,可无从下手。
我想问一下律师,狗的主人应负多少责任。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我父亲的权力。这件事情怎么去解决。。。。
尊敬的尚立贵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侵权人的其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侵权人应向受害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若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未能与您协商解决此事,您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王明弟 律师
201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