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退休后,又到其他其单位上班在上班时造成脚踝骨骨折住院手术治疗,术后恢复程度还不能确定。我想问问这个单位除了给付医药费外,护理费外还应给付其他赔偿吗,大概给多少呢
尊敬的刘先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因为已经退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退休人员与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应按劳务关系处理。因不构成劳动关系,当然也无法按照工伤进行处理。
但是该退休人员可以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该退休人员遭受的损失,单位应予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但是,该退休人员自身有过错的,单位可以相应的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王明弟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