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辰区红荔花园的业主,房屋在今年的6月21日交房,交房时房屋内设施完好,后来因为天津多次暴雨,小区周边严重积水,就没办法进入小区,就前几天水退下去一些,我们到房子里看发现玻璃爆裂!
房屋本身安装的为双层真空钢化玻璃窗户,现在只是外层爆裂,所以基本可以排除人为敲打损坏的问题。我们找到物业,物业说现在还没有交接房屋维修的事宜,叫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说验房时是完好的,发生爆裂不归他们负责!
我查过相关资料,房屋窗户等附件保修时间为一年,不知道我们这种情况是否在保修范围内?
如果开发商不负责维修 如何采集资料进行维权?
[附件1]
尊敬的张晓晨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相关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请您确定是否在保修期内,如果在保修期内,且不属于不可抗力和第三人造成的,则开发商应履行保修义务。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柏高原律师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