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您好!
情况如下:
本人28周岁。1990年与父母搬到南开区玉皇里(一偏单),居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原单位分的房子,房本是我父亲的名字,我家一直交房管站房租,因为是顶楼所以至今未买产权。1994年,父亲因外遇,与母亲离异。南开区法院判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1万抚养费(这是到孩子18岁时的生活费);所住玉皇里的房子,判小屋归男方,大屋归女方,厕所厨房厅双方共用。因判决前我父亲已与我母亲分居半年多,所以判决后,我仍居住小屋,我母亲一人在大屋居住。至此十多年我一直联系不到我父亲。我母亲含辛茹苦把我养大,我父亲从未给予任何经济帮助,也从未联系我们。
2011年2月,我父亲指使他妹妹,趁白天没有人,让开锁的人把玉皇里房子的防盗门换锁芯,并把小屋的门安装了防盗门。由于邻居及时给我和我母亲打电话,我们当时报警并迅速赶回家。因为是家庭纠纷,警察也就表面调解,并把已换锁芯的大门的其中2把钥匙给了我和母亲。
我母亲在离婚接到法院判决书后,把判决书复印件递交到所属房管站,所以,房管站的负责人很早就知道离婚的事以及法院判决的内容。玉皇里房子的房本一直押在房管站。2012年5月,我父亲妹妹的朋友给我母亲打电话,要求把玉皇里的房子卖了。我母亲让我父亲联系她,可我父亲始终没有联系我母亲。
2012年6月14日下午,我父亲和他的妹妹来到玉皇里所属的房管站,要求房管站把房本给他们。房管站没有把房本给他们。然后他们的朋友给我母亲打电话,电话里威胁恐吓,要求我母亲给房管站打电话,让房管站把房本给他们,被我母亲拒绝。
以上情况简单的说明。我父亲曾经说过,要把房子卖了一分钱也不会给我们。所以我想咨询律师,如果他私自卖房,是否能卖出去?如果私自卖了,我们如何维护我母亲的权利?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卖房,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
万分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