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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雪莲 提问时间: 2012-06-09 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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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摩托车该不该担责,担多少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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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一无牌照摩托车正常行驶,看见前面有一横穿马路大货车,感觉过不去就靠路边停了下来,结果货车右轮撞伤了摩托车后面的人,摩托车被左轮碾坏,相当于正撞,伤者还在医院,到现在花了5万多,对方交了2万,一万押在交警队,一万付了医药费,事故二十几天还没下事故认定书,律师说庭下和解,三七开,法院说他们认定责任主要依据交警的责任划分,上诉的意义不大。我想问这个到底合不合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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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交通事故 回复时间:2012-06-25 16:17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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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大小依据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事故认定书有明显的错误。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在10日内出具,特殊情况除外。现在主要是询问交警队尽快为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
感谢您的参与!
益清律师事务所申德高
201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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