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从一起已破案件中获取线索,深入调查,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2011年,公安南开分局经侦支队侦破某汽车4S店总经理张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在该案移送起诉前的最后一次提讯中,张某向办案民警抛出了一条隐晦的“线索”:从畅销品牌4S店的销售明细账入手,肯定会查出你们想要的东西。
南开分局经侦支队立即抽调专门警力,深入天津地区的各品牌汽车4S店开展调研。很快,民警在一家店内发现:在2009年2月至2010年12月王某任该店总经理期间,每个月都有一名叫刘某的人为不同的购车人或单位办理提车手续,且多为紧俏车型,前后共计销售110余台。每辆汽车不分品牌、型号,价格均低于市场价1~6万,利润仅为1000元,给公司造成利润损失300余万元。
民警初查案件后,认为王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通过对王某的多个银行账户查询,警方发现王某资金流向复杂,与天津及北京市、山西省大同市的资金往来较为频繁,但行贿嫌疑最大的刘某与王某的账户却没有任何资金往来。办案民警追查刘某的银行卡资金来源,发现其资金均来源于男子李某。而李某的账户曾在2008年中秋节、2009年春节和中秋节前后给王某转账6万元。至此,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疑点直线上升。今年1月17日,南开警方正式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王某及其妻子在天津设有7个银行卡账户,资金流转频繁,且流转的用途没有目的性。经过对这些账户资金来源的进一步追踪,警方发现其来源主要有三处:北京崔某、山西大同单某、天津李某。经进一步分析发现,王某的资金来源和时间有一定规律,即每月刘某提车后的3~5天,王某及其妻子名下的银行卡账户肯定会收到资金,数额为刘某提车车型公司正常利润额的30%。自2008年2月至2009年12月间,王某先后收到资金100余万元。至此,王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事实已经显现。警方随即赶赴北京市和大同市,掌握了给王某划款、存款的人员情况。今年2月23日,在经侦总队和分局的统一指挥下,天津、北京、大同三地同时收网,将涉案嫌疑人王某、李某、刘某、崔某、单某抓获归案。
据王某交代,为了获取回扣,他利用职务便利,向公司内部谎称李某为公司固定大客户,诱骗4S店以特别优惠价格销售汽车。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李某亦对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王某已被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余涉案人员也被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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