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位居今年1至4月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数量前两位,两类案件占发案总数67.6%。拿购买“经适房”做幌子,编造假信息实施诈骗,成为骗子行骗的新手段。商贸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合同诈骗也集中在汽车租赁,工程承包一级房屋买卖领域。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经侦总队相关负责人对天津1至4月经济犯罪新特点进行了点评。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队长田寿涛介绍说,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今年3月1日,天津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全力开展了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据统计,“破案会战”开展以来,天津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00余起,其中,破获多起大要案件。
扰乱市场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位居今年1至4月各类经济犯罪案件发案数量前两位,分别占案件总量的47.5%、22.1%。商贸领域内合同诈骗、商业贿赂呈现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汽车租赁、工程承包和房屋买卖等行业。尤其,市委市政府为照顾中低收入家庭推出的“经适房”,更是成了骗子行骗的新手段。
田寿涛总队长表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的启动,也是天津公安机关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公安部的部署要求,于今日集中宣传日当天举办现场集中宣传活动,在大悦城门前设立主宣传点,在各区县繁华地段设立分宣传点。
在活动现场,公安机关将通过宣传展板、大屏幕、宣传材料分类介绍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知识,并设立经济犯罪咨询、举报台,接受人民群众法律咨询或案件举报。有关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也将到现场,共同为群众提供咨询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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