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2010年5月3日在津塘公路头道沟的车祸中死亡,肇事司机判刑了,车主把财产转移了,滨海法院把车主前妻追加进来了,可是她不服还要复议,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了?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复议是对方法定的权利,您阻止不了也无法剥夺;法院会最终决定是否让他的前妻承担责任,您不用在这件事上费心,法院会给一个结果的。 诉讼中有不明白的可以拨打022-27219795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