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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女士
提问时间:
2012-05-0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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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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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父亲被对方打成轻伤,当时派出所已经录完口供,还将打人的木棍拿走了,鉴定结果出来后是轻伤,现在派出所不抓人,也不立案,还说我们不构成刑事案件,也只能赔医药费其他都不给。我想咨询下,下步我们该怎么办?是不是他不立案我们就不可以向上级部门提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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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2-05-08 16:13
是否超时: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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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您这种情况,您可以持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的决定书,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对方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民事的赔偿包括医药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如有需要敬请拨打022-27219795
感谢您的参与!
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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