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现住在河东区的一套企业产房子,房本是我爱人的名字。是婚前他买的,现在我们俩想办一个公证,表明这套房子现在属于我们俩的共有财产,公证处说公产房不给办,请问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可以达到这个目的???谢谢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可以购买产权的话,在购买完产权之后再做公证;如果是买不了产权的话,就没有太好的办法解决。如有需要敬请拨打022-27219795
感谢您的参与!
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