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6届老知青,下乡44年了,现年大体弱,独生女儿在津落户,我要求返城,户口该落哪里?
去年十月户籍科曾通知我武局长特批允我户口返城,但是因继母不同意我的户口落老宅,原因是说房子早分给她的两个儿子了。至今户口落不下,我该怎么办?
当年她改嫁前把父名下的公产房过户给其两个儿子,我丝毫不知情。而其两个儿子早已出国,其中老大早已入了加籍,房子空置并全部对外出租。
老宅是我从小生活和成长的地方,我下乡也是从那里走的,我现在仅要求落下户口和很小的一点住房,能得到法律支持么?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户口也可以落在您女儿的住房上,如果您执意要落在老宅上肯定会有困难。
感谢您的参与!
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2年5月8日
【民生词典】知青返津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