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返津落户
原天津知青,在津具备落户条件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天津。同时在知青本人自愿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一名未婚、未就业的子女将户口迁入天津。
怎么办
受理条件
原从天津市统一下乡的知青及天津知青配偶,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或知青夫妇双方无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上,投靠在津子女或虽无子女但在津拥有自己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同时可随迁未婚子女(不包括离婚、丧偶、未婚有子女等情形)或与天津居民结婚的子女户口。
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能证明天津籍知青身份的原始迁出记录或《仍在外省区原天津下乡知青子女回津就读落户申报表》;
3.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对没有原始资料证实其天津籍知青身份的,由原户口迁出地所在街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知青”身份确认。经区及市劳动和社保部门确认属实并出具《原天津下乡知青身份确认表》;
7.被投靠人如是外地迁津落户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8.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流程
(一)受理
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二)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上报分局,市局审批。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及属地分局、派出所   [查询具体网点]
受理时间
全年
你问我答
Q:天津知青及子女回津落户的具体政策?需要哪些证明文件?
A:下乡知青退休后,在津具备落户条件的,可凭知青证明、退休证明、在津房产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知青回津落户。未婚知青子女随知青一起回津落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相关政策
办理工作标准:
分局批准后,会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同时,为确保办理时间,申办人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存档材料齐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