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盈科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2012年晋升高级合伙人仪式在多功能会议室隆重举行,仪式由盈科天津分所执行主任王世清律师主持,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立英,天津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立华,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刚,天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王丹萍,河西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海燕,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盈科总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梅向荣律师亲自莅临仪式现场。
梅向荣主任在仪式上宣读了总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关于晋升盈科天津办公室于娟娟等十名律师为高级合伙人的决定》,根据《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规定》,经盈科总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晋升盈科天津分所优秀律师于娟娟、李京卫、王健、肖剑、李民、田学义、沈建、孙忠国、李江涛、王传虎十名律师为盈科非权益高级合伙人。梅向荣主任和到场领导共同为十位高级合伙人颁发了晋升证书。
于娟娟律师作为晋升律师代表,在仪式上进行了发言,感谢盈科一直以来给予的支持和鼓励,表示在喜悦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肩上责任的重大,相信在各位高级合伙人及全体盈科同仁的努力下,盈科未来会取得更加令人瞩目的成绩。
韩刚会长、王丹萍处长、傅立英副局长分别在仪式上讲话。韩刚会长首先对盈科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并表示盈科的发展模式非常值得借鉴,希望十位获得晋升的高级合伙人能够担当重任,为天津律师乃至全国律师争光。傅立英副局长与王丹萍处长则分别表示,局领导十分关心和重视盈科在天津的发展,盈科将特有的发展模式引入律师行业,走出了有自己特色的发展道路,希望未来盈科能够继续长期稳定发展,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将为盈科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优良的支持与服务。傅立英副局长转达了天津市司法局祖文光局长对新晋升的高级合伙人的祝贺和对盈科进一步发展的殷切期望。
梅向荣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今天的晋升仪式,是盈科天津去年11月实现规模化目标后,向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的重要一步,也是盈科天津成为天津首家百名执业律师大所后,向百年大所迈进的重要一步。盈科体系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规模化阶段、专业化发展和产业升级阶段、股权多样化阶段。高级合伙人制度是盈科制度建设和人才结构调整的一大成果,也是盈科从初期的规模化阶段向更高级的发展阶段迈进的重要一步。高级合伙人代表了盈科的形象,更体现了盈科的专业服务能力,晋升为高级合伙人不仅意味着荣誉,更意味着责任。希望各位高级合伙人能将个人发展与律所发展以及行业的发展进一步融合,为将盈科建设成为一家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高端商务律师事务所而共同努力。据悉,《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规定》于2012年年初在管理合伙人会议上获得通过,旨在鼓励、培养、发展优秀律所人才,增强律所核心竞争力,是盈科完善制度建设和人才结构调整的一大举措。(通讯员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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