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李浩囚禁性奴案”
2011年9月,河南洛阳警方侦破了一件离奇大案。河南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利用地下室作掩护,在深达6米的地下挖出一个地窖。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李浩从洛阳市不同的KTV、小美容美发、按摩店等场所,以招嫖为名诱骗6名女子至此囚禁为性奴,强迫女青年进行网络色情表演。其间,李浩多次对女青年实施强奸并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其中两名女青年由于不听李浩的话,分别被杀害和折磨致死,并埋尸洞内。 9月初,该案因一名逃出女子举报而告破。
案件披露后,洛阳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向广大市民致歉,洛阳市还成立了调查组,对案件侦破过程中暴露出的社区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倒查追究。9月24日,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副局长等4人被停职。
点评:此案中的一些谜团并未完全解开,从已有报道看,性工作者是受害者,在被囚禁和控制的时候,可能也参与了一些违法及犯罪行为。如果她们在地牢中所受的身心伤害得不到怜悯,这恐怕是又一重残忍。
另外,“性奴”一词抓人眼球,但女性当事人的声音从未出现,令事件成为可消费的都市恐怖传说,“她们为什么不反抗”的古老问题再次出现,回馈于旁观者的精神优越感,暗含的其实是对受害者的谴责。其实应该换个问题: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须知,从事灰色生计、不得见光的边缘人群,极容易受到暴力侵害,原因是法律和主流道德对她们持打击和隔绝态度,她们缺少渠道对外求助和控诉,只能自求多福。
然而这些人就在我们中间,她们的安全绝非与他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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