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树琴,现年57岁。我的基本情况是:我于1993年在去上班途中被建筑工地楼顶掉下来的东西砸伤,已鉴定为2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单位也没有算工伤,去年底单位退市只给了我2.7万元(包括补发的工资、采暖、医药费等等)我不知怎么办才好。求助法律。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鉴于您在被砸的时候,未进行工伤认定,并且如果现在提出的话,也可能存在时效的问题,建议您向劳动部门反映上诉情况,看是否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秦刚 律师
201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