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因轻判无期
法庭上,面对检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段晓宇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赔偿赵某家人的经济损失。
段晓宇的律师提出,段晓宇与赵某没有矛盾,二人基于相互的好感和极端信任共同计划此事,赵某明知段晓宇将要杀死自己,并主动追求和接受这一结果的发生,段晓宇属于“受托杀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此外,律师还提出段晓宇是自首,希望法庭能对她从轻处罚。
对于律师提出的“受托杀人”,法院认为,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的两人飞信聊天记录及段晓宇的供述,可以证明段晓宇与赵某在交往中产生厌世情绪,后二人约定由段晓宇将赵某杀死。因此法院认为,此案确实事出有因。
最终,法院认为,段晓宇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她属于自首,而且愿意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以及此案事出有因,决定对段晓宇从轻处罚,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59万余元。
-惨案前的对白
警方在办案时提取了从2009年12月28日至2009年12月30日,段晓宇与赵某的飞信聊天记录。(部分)
段:真的会都结束吗?
赵:会啊,只要你愿意,我愿意。我死了就是一个光明的新时代。一想起以后的事,我就兴奋得浑身发抖,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呢?
段:会有的,一生只有一次。
赵:我把我这一次给你了,第一次啊,我该对妈妈说什么呢,说我不想让你以后总伤心,所以只让你伤心一次。
段:很早以前我就想过自杀了,该说什么,这么多年一直觉得只说:“对不起,谢谢,再见。”
……
赵:不想见任何人了,这么不负责任的我没资格见任何人。我不负责任地嫁祸于你。
段: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可是因爱杀人,以后这一切都与我们无关了。
赵:我只想自私这么一次,我想和你私奔,可是我们没有钱。
段:所以只能私奔去阴间了是么。
……
段:这事能见报吗?
赵:立刻就会上报纸。
段:就是个普通杀人事件啊,不至于吧。
赵:一段姓女生谋杀一赵姓女生后自杀,这是大学女生杀人啊,大学生光自杀都能那么轰动。
段:没准我杀了你以后想接受媒体采访呢,就不自杀了。
赵:这么爱出风头。
……
段:我在查颈动脉具体位置。哦,血溅天花板。
赵:颈动脉有几根啊?
段:你说上网查颈动脉的除了杀人和自杀还能有什么别的目的?
赵:我把我的人生送给你。
段:谢谢,我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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