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开庭。2009年10月申请执行.
2011年8月法院来电要我清个人帐户,才能补缴社险.我予以拒绝.强势的美国公司坚持按法院文书执行,明知轻易执行不了,就向我个人施压,我若不同意,就要我另行起诉.至今无音信无结果.
这就是中国的法院!这就是肩扛国徽,头顶天平的一帮混蛋!
吃皇粮俸禄不干人事的**,补缴保险的案子就这么难吗,2年多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虽然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存在执行困难的问题,但希望您不要因为个案的情况影响对您维护权利的坚持。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刘丽娜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