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家长,孩子面临结婚,我打算以孩子的名义购房,并且用孩子的公积金贷款(我出首付),然后,我按孩子每月贷款金额我以现金的形式返给孩子。但孩子结婚后,这套房子是否算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应该提前怎么做才能证明这套房屋是我的?
我原想提前做一改正,但孩子说做财产婚前公证就会影响感情,我该怎样办?
您好!
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是婚前买的,就是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对于婚后即便用您孩子的公基金还贷,也属于用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日后出现分割财产的情况,对方也可以对于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部分主张权利。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