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镇发生一起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问题也因此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记者昨日(11月22日)获悉,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通知,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将对学生接送车辆摸底排查,天津将建立健全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每月将至少开展一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督导,切实保证学生上下学安全。
根据三部门的相关要求,各区县公安、教育部门将联合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进行摸底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内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台账。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建立关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信息通报制度。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各区县教育局将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认真排查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隐患。各公安分局将强化早、中、晚3个上下学重点时段的交通管控工作,在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加大巡逻力度,对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治理。 各级各类学校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校、家长、接送车辆经营单位、驾驶人和中小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和报废车、拼装车、载货车、超载车、农用车、拖拉机。
各部门要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明确自身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强对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 天津将建立健全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部门每月将至少开展一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督导,通过采取明察暗访、抽查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滚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发生涉校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