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武清区君利新家园5-3-501的住户的朋友,他的房屋一直由我代管,去年5月买的房。后来发现房屋漏水,叫物业维修。后来装修的时候他们说修好了。今年7月房租租出去以后楼下漏水经过检查是热水管漏水。物业找来我协商,商量好先把地砖凿开修好热水管然后由他们负责重新铺地板。当上我想为了不给下边的住户造成更多的损失就答应了,但是等把地砖凿开以后找着漏水的地方弄好以后,物业就开始推脱责任,说找不着开发经理,现在都快一个月了。像这种情况我该找谁反应和解决问题?
尊敬的网友:
您的情况首先确定漏水责任人,如果属于物业或者开发商且在保修范围内,您应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