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和我老婆于2009年11月份结婚登记,我们结婚登记的时候才认识了3个月,就匆忙结婚,也算是闪婚吧!结婚后我还在银行里上班,我去我上班的地方每天必须要坐一个小时的车。在结婚后三个月里我老婆都在家,可是到了2010年年初她说在家里呆不住了。就这样她出去工作了。之后就很少回家,有的时候甚至几个月都不回家一次。虽然她工作的地方离我工作那里很近,但我去玩她态度很差,有时侯她甚至赶我出去。在我和老婆还没结婚登记的时候,她爸爸就来向我家借去了100000元,当时她爸爸说过10天就会还,我爸便信了把钱借给她爸了,但后来一直没有把钱还回来,我爸去她爸那里讨钱的时候,我老婆就发信息给我,“如果你在向我爸讨钱,我就不回家来,……”到现在为止也没把钱还上,人也一直没有回家。现在我去她家她家人说要和我离婚。……我家为了和她结婚用了80000元钱,但她确就这样想和我离婚了,说孩子也不生了
请问这个100000元钱是不是该还回来?她提出要离婚结婚了才两年时间啊,那个结婚用掉的钱是不是该还回来?(总共有80000元左右)我能不能要求她们赔钱青春费?她们家太不讲道理了。希望你能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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