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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立    提问时间: 2011-08-13 11:20
 标题:有关个人档案
内容:

    您好:本人2007年从原单位辞职,至今档案及相关个人保险不给本人。已经影响到我的各项保险金的缴纳。与原单位交涉几次总是拖延时间或不予回复。我咨询了西青开发区的相关部门,他们说必须要有原单位的证明才能办理调档。我想求助您: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 不通过原单位或通过第三方(社保局)等方法解决?

    谢谢,盼望答复。

回复部门: 劳动纠纷    回复时间: 2011-08-15 16:2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您此前的单位有义务在您离职后为您及时转档。现今该单位的作法已经违法并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仲裁或者诉讼原单位,要求对方纠正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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