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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吴国庆    提问时间: 2011-06-23 12:41
 标题:开发商采取欺诈宣传、质量实属豆腐渣工程。
内容:

    天津宝坻区锦绣香江开发商采取欺诈宣传,现已建好2年多但周边配套设施一概不建,质量实属豆腐渣工程,我们众人多次向开发商交涉无果,我们要进行法律诉讼,不知怎样向法院起诉讨回公道,现请专家指点帮助。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1-06-23 17: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上述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您有权通过诉讼的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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