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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孙明中    提问时间: 2011-06-22 09:10
 标题:咨询
内容:

    我于4月30号在红旗路苏宁,买了一台SONY新电视,规定折旧

    5月11号拉走我家一台旧电视,至今未给折旧费,本人给苏宁打了很多次电话,苏宁让我找区商委协商,至今未兑现,请上级给予帮助

    谢谢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6-23 20:59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明中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合同法规定,您购买电视的行为,是一种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如店家有承诺,就应严格履行;否则,构成欺诈。对此,如果协商不成,您有权提起诉讼处理。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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