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妻离婚前买了一套房,离婚后,房贷还未还完,都是我还的,但房产证还未办。贷款合同有她的名字,购房合同写的是我自己的的名字。现要办理房产证。我应该怎么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就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应当依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根据规定,购买的商品房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购买证明及发票;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合同或者法律文书、其他文件;
(五)登记规范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您可以据此到房屋坐落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