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没有借条,没有人证,口头协商,房产证上是女方的名字,结婚后会下来房产证。
如果现在离婚,在房产证没下来的情况下,房子怎么分?
房产证如果下来了,房子又怎么分?
新婚姻法应该还是征求意见阶段,并没有正式实行,现在离婚试用的是旧的还是新的法律?您估计新婚姻法什么时候会下文件?
新旧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如何界定的?有何差别?
男方出资部分如何索赔?现在房屋增值了,男方能获利吗?离婚的话,男方能得到多少财产?
非常感谢!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您的叙述,您和您的妻子的房产,应该是你们婚前的共同财产。依照《婚姻法》之规定,婚前的财产,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如果离婚,则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分割。关于《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尚未发布,相关房产的分割以婚姻法为准。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