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人:
宋双杰
提问时间:
2011-01-28 21:28
|
|
|
标题:房屋拆迁租房客不搬家 |
|
|
|
内容:
河东区小二楼拆迁租房客不搬家,已经起诉、判决对方搬家,但对方还不搬家。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说没有执行条件。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
|
|
|
|
|
|
|
|
|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1-02-01 13:27
是否超时:
否
|
|
|
尊敬的宋双杰网友:
您好,现对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生效后,就具有了强制执行力,判决确定的义务人应当全面履行其义务。当然,同时被执行人不具备执行能力和条件,也会导致法院不能够执行。希望您配合法院执行机构,积极提供一定的执行条件,如您的案件中被执行人要有周转住房或其他居住用房。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伟政律师
2011年2月1日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