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前几年帮朋友替某公司贷款,到期公司没付款,到现在加上利息已经很高了,现在银行将我哥还有几个担保人告上法院,我想问下, 1.当初贷款没有什么抵押就办理下来了,如果我哥不理此事,是不是这个钱由担保人还?担保人都是我哥朋友找的,我哥不认识他们.另外法院是不是没有理由来我家查封我家家电什么的?(我哥成年,未婚) 2.这样是不是以后会对我哥信用产生影响?也就是说以后银行不会再贷款给我哥? 谢谢
尊敬的风雪情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 法院的受案标准是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存在相关理由,如果你哥哥只是公司的经办人员,银行将你哥哥作为被告,在诉讼主体的选择上存在瑕疵。
2. 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的财产与你哥哥的财产如果没有混同在一起,则不能对你的私人财产进行保全或执行。
4. 你哥哥为企业办理贷款,贷款主体是企业,企业产生逾期会致使企业在“人行信息”中产生不良记录,如果你哥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与你哥哥个人无关。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