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人:
刘骏
提问时间:
2010-12-28 10:37
|
|
|
标题:母亲房产如何分配 如何立遗嘱 |
|
|
|
内容:
现我母亲一个人,一个女儿,三个儿子,母亲有房产一处,价值四万元。其中房子钱女儿和小儿子各拿两万元,共计四万元钱。问题1:如果母亲以后不在了,剩下的两个儿子是否能分到房产?问题2:如果要立遗嘱,需要什么手续?需要找律师吗?
|
|
|
|
|
|
|
|
|
回复部门:
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0-12-28 11:00
是否超时:
否
|
|
|
尊敬的刘骏网友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如果母亲不在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四个子女均有权利就母亲的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您可以通过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的方式确立您母亲遗嘱的法律效力。
谢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育沛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