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出国旅游本来是件高兴事,可是动辄数万元的“出境旅游押金”被旅行社扣押迟迟不能归还却着实让人糟心。今年3月,网民张先生为61岁的母亲报名参加了金龙国际旅行社组织的韩国首尔5日游,并按照旅行社要求缴纳了三万元的保证金。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保证金将在张先生母亲回国后的90个工作日内返还。
5月底,张先生发现位于和平区福安大街的金龙国际旅行社已经人去楼空,而承诺归还的三万元保证金也无法兑现。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么大的旅行社老板失联,却让我们消费者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很多人一直没有拿到保证金。”通过北方网《消费维权》栏目,张先生将问题反映给了市场监管部门,因为涉及旅游纠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建议张先生向旅游局进行投诉。据了解,由于并未有涉及旅游保证金的相关法律,旅游局只能从中进行协调。目前,相关消费者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今年初国家旅游局发布了2015年旅游服务警示第一号,提醒游客防范出境旅游押金可能带来的风险:第一,建议游客与旅行社协商,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采用现金进行担保的,建议采用银行参与、三方共管等形式,切勿将“出境旅游押金”转入个人账号;第二,旅行社要求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时,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境旅游的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三,各出境游组团社要加强出境旅游业务的管理,管好分社、门市部等分支机构,以及合同、发票、账款、公章,规范“出境旅游押金”管理制度,防范押金被挪用;第四,游客如遇到旅行社挪用、侵占出境旅游押金,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张先生遇到的情况,旅游业内人士称,这种不规范的旅行社有非法经营金融机构的嫌疑,一旦出现资金链条断裂,游客的押金可能无法收回。目前,将保证金交予银行代为监管相对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解决方式。同时,提醒游客一旦出现旅行社迟迟不退押金的情况,应当立即向旅游部门寻求帮助,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北方网新媒体记者 刘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