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美)艾米·戈特曼、丹尼斯·汤普森:《妥协的精神》,启蒙编译所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第104页。
[②]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第74-79页。
[③]程同顺、赵一玮:《村民自治体系中的村民小组》,《晋阳学刊》2010年第2期。
[④]吴宇桢:《妥协精神缺位,泰式政治之殇》,《文汇报》2013年12月10日第6版。
[⑤]张旭东:《债务美国的救赎》,《今日中国》2013年第2期。
[⑥]刘勇:《政治妥协:社会冲突视阈中的公共理性》,《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
[⑦] (美)艾米·戈特曼、丹尼斯·汤普森:《妥协的精神》,启蒙编译所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第130页。
[⑧]胡锐军:《政治冲突治理视域的政治妥协运用》,《探索》2012年第2期。
[⑨] (美)艾米?戈特曼、丹尼斯?汤普森:《妥协的精神》,启蒙编译所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第120-135页。
[⑩]孙景珊:《政治冲突与政治妥协》,《云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11] (美)艾米·戈特曼、丹尼斯·汤普森:《妥协的精神》,启蒙编译所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第108页。
[12]陈果:《政治妥协的价值、原则及功能分析》,《学习与探索》201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