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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土地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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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2013-09-06 13:10:52  编辑:文婷

【网民智囊团·个人文集】程同顺

  三、2012年保护农民土地权利的最新进展

  中国在2012年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土地确权全覆盖

  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2012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财政适当补助工作经费。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2012年4月28日,为了落实农村土地确权全覆盖的政策目标,国土资源部专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落实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41号),要求各省市区开展并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的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有效性,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11月还研究制定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成果验收办法》。全国各省市区高效地推进了这项工作,有的还制定了具体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如广东省规定,从2012年10月起,申报农用地、土地征收材料时必须提供村民小组一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为了充分发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在国土资源管理各个环节的基础作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土地整治、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等各项重点工作挂钩,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工作的,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工作,推进包括农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工作,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这些都有利于明确农民和村集体在农村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中的主体地位,文件中提到的加快修改土地管理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有关条款,也将进一步推动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立法工作,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奠定法律基础。

  (二)明确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改革方向

  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并不是中国政府在在2012年才提出来的。早在2011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就表示: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牺牲农民土地财产权利降低工业化城镇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但是进入2012年之后,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这个改革方向越来越明确,越来越清晰。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作为2012年国务院工作的一个主要任务,提出要真正保障农民承包地的财产权,进一步明确了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的改革走向。

  2012年11月,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将“改革征地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尚属首次。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之中,经济发展对于土地的需求非常强烈,但是由于相关制度的缺失和滞后,在征地过程中存在着不尊重农民意愿、对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缺乏全面考虑等现象,造成了一系列有损社会公平和影响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质量的社会政治问题。从十八大报告中以及近期中央领导人的相关讲话中可以看出,中央已经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且已经下定决心来改进这个问题,因而对征地制度采取大幅度的改革措施可能为期不远了。中国政府将会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土地征收的标准应该会有大幅度的提高。有理由相信,随着十八大报告精神的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出台,集体土地征收中农民的土地权利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和保障。

  (三)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

  2012年中国政府在制止和纠正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征地拆迁问题方面做出了重大努力和举措。

  首先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马馼4月13日在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将继续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政策,对非法暴力拆迁引发恶性案件或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

  其次,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在2012年5月2日发布了《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深化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再次,2012年6月1日出版的第11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文章,标题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方面腐败问题,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文章指出,今后要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严肃查处以暴力、威胁和断水电等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坚决遏制征地拆迁中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势头。据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兼新闻发言人黄晓薇介绍,2012年全国共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427件,有437人受到责任追究。全国共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中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2万余件。

  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尤其是违背农民意愿进行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是保护和保障农民土地权利的重要举措。虽然这不能完全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但是可以看出,这已经成为今后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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