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十几年的拖欠款,但一直有电话联系,只是推说让等等。应该怎么办呢?法治社会允许以强凌弱,欺负老人,居心不良的拖赖老人帐吗?一旦老人不在,这个帐就是死帐了。
头几年知道政府有在规定的日子现场办公的做法。不知现在有吗?我想在办公现场法治社会的政府是如何答复的。我所面临的问题在社会上绝对绝对不是唯一,与我同性质的人们也需要答案。
尊敬的网民,您好:
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拖欠债务。因为你的提问没有交代是何种债务,建议您完善问题或者来所面谈。我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6层。电话:27307018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