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中国人,女方韩国人,在韩国结婚,现都在韩国工作。
婚后,男方父母全额出资在韩国购买小房作为儿子婚房,房产证上是儿子一人的名字;同时全额出资在韩国买了一辆小车送与女方,登记在女方名下。
问题一:如果女方在韩国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问题二:如果男方在中国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问题三:离婚后男方继续留在韩国工作,签证怎么办?(注:男方现在是婚姻签证,即F2,已申请办理F5签证——永久居住证,即绿卡。)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描述,女方在韩国起诉离婚,由于男方是中国人,也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来进行财产分割。但世界各地所遵循的共同原则是在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所得均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无论房产还是轿车都应当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后可以进行分割。
离婚后男方继续留在韩国工作,具体签证问题要喝大使馆联系,一般认为在韩国有长期稳定的工作,工作满一定年限,即可获得签证。但具体问题您还需要同大使馆沟通。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慧敏律师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