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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吴金凤 提问时间: 2013-05-07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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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婆的动产.不动产的财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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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您好
我是82年与丈夫结婚公婆没有工作没有住房我丈夫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89年我帮公婆在北辰青光法庭找了份门卫工作基本都是我和丈夫维持照顾2004年公公病重辞去工作由我们赡养老人到04年12月去逝婆婆在我们和小叔家两家住在我这里住的时间要长点我和丈夫是2005年来市内打工租房在市内居住,我公婆的户籍一直在东丽区军粮城镇山岭子村空挂户口2008年还迁到华明镇居住,因为公公去世时间在截至时间里公公虽然去世,但是分得财产是一样所以公婆个分到陆万元钱共计十二万元分得一套60平米的房屋这套房屋是用公婆的十二万元中的八万元买的房子由婆婆居住因为我们是租的房子每逢过年我们有时去小叔子家一起过,有了房子以后婆婆就不来我家住了公婆又分得小户型的房子一套买了十一万给小叔子看病用了还有公婆分得各3点7万元共计七点4万元这些都是公婆的共有财产,平时我们抽时间去看看婆婆和小叔子家来往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我们在今年3月26日我们和小叔子一起到婆婆家我夫妻和姐弟二人去给公公扫墓4月3日晚接到婆婆电话说她病重要来我家婆婆倒我家后我带婆婆到医院做了全面检查和治疗我想叫小叔来商量婆婆的病情婆婆不想叫小叔知道她来我家了不叫我们打电话我问为什么婆婆说她对不起我们她留有遗嘱她把财产都留给了小叔来我家里是想修改遗嘱我们知道遗嘱事情之后我们告诉婆婆此事以后在说要求婆婆打电话叫小叔来我家商量婆婆看病小叔要求婆婆必须回到他那里他不和任何人商量因为小叔做过直肠癌手术婆婆怕他犯病叫我们不要生小叔的气小叔子把婆婆从医院接回他家十来天了我们没有去,我丈夫说婆婆的任何事情都不管不问了,可是赡养老人是每个人的义务不去是不孝去了不问财产心理不平衡,所以对公婆的动产.不动产如何解决,婆婆的遗嘱有效吗?我请求法律援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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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财产问题 回复时间:2013-05-08 13:58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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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吴女士: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基本了解了您的案情。您这主要是遗嘱继承方面的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您的婆婆有权处分其名下的财产,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遗嘱一般需要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进行见证。否则遗嘱不产生法律效力,老人生前可以多次设立遗嘱,多次撤销遗嘱,一般以最后一次遗嘱为准,另外,也可以通过去公证处进行公证的方式设立遗嘱,其效力优于其他类型的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则您的丈夫还有姐姐弟弟,三人作为继承人,平分您婆婆的遗产。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慧敏律师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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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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