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与朋友有债款问题咨询。
我与倪某为朋友关系,他生产需要用厂房抵押在银行贷款280万(他权证),通过存兑又贷款180万;又在我处借款140万(他权证)。现在无偿还能力,银行要进行拍卖。
问:
1.拍卖所得是偿还银行280万,还是460万?
2.如果拍卖所得只够还银行,那我的权益如果保证?
尊敬的高夫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案情描述,现在银行对倪某的厂房进行拍卖。现在厂房上有两个登记的抵押权,分别为银行的280万元,和您的140万元。都进行登记的债权,应当按照时间先后进行偿还。因此拍卖所得的款项。首先偿还银行的280万,剩余款项支付您的140万元,还有剩余的话,再偿还其他债权。倪某通过存兑获得 的180万元,应当是用承兑汇票获得的款项进行偿还。
如果所得只够还银行,如果倪某还有其他财产,则丧失优先权,与其他债权人,以现有款项,按比例偿还所有债权人。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慧敏律师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