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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黄先生   提问时间: 2013-05-03 12:46
 标题:关于中北镇华亭丽园(霞飞路63里弄)小区四区屋面漏水问题
内容:

    我是本小区的业主,去年4月买的房,那时候房子已经竣工,只是室外未施工。去年夏天下过雨后就去看过房子,发现房子顶板存在很多漏点。然后跑到其他楼栋发现漏水的现象特别多,几乎家家都漏水。今年通知4月26号收房,验房过程中发现屋面有明显的水渍未处理或只是用腻子遮盖了一下,爬到屋面上看也没有处理的痕迹。现在和业主沟通业主说修过了,明显是在欺骗。说可以去法院告他们,态度极其蛮横。现在是有些不知情的业主收了房,等装修完成后把装修泡了以后投诉会更多。请相关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们主持公道。

[附件1]

回复部门:房地产   回复时间:2013-05-08 14:3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在目前的情况下,建议您最好不要先办理交房和入住手续,先期进行拍照录像,保留相关证据,联系其他住户积极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要求其积极进行修缮及有效的验收,并可以主张相关的赔偿费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购房合同中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对房屋的质量予以保证。就目前的水渍来看,其并未尽到责任。如果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欢迎您来律师事务所进行更为细致的咨询,

         感谢您的参与!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      张慧敏律师

 

2013年5月8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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