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品房,于2012年11月入住,开发商交房时,没送天然气,解释说要小区入住率达到70%以上,燃气公司才能送气。可后来打听,燃气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找开发商,他们不理睬,请问我们现在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陈丽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应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交房入住后并未开通燃气。
根据我们了解,在《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及《天津市城镇燃气供气服务管理标准》等相关燃气管理规定中,并无规定入住率是开通燃气的要求。
据燃气公司介绍,只要开发商履行燃气开通相关手续并交齐相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能保证住户管线的安全性,燃气供用气双方签订供用气合同后,燃气集团便可以给小区通燃气。
感谢您的参与!
观典律师事务所 柏高原律师
201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