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8日胡雁冰与张承云财务返还一案,权利人胡雁冰向河西法院申请执行,因当时张承云无钱还,于2002年6月4日让我签了一份中止执行的调解书,当时我就问以后还能执行吗,执行长说可以我就签了字,以后的几年里,我与执行长电话联系多次询问此事,他总是说找不着张承云,期间张承云的房屋也拆迁了(奉化道奉业里),我更无处找他了,我是残疾人(伤残4级)腿脚不方便,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发现对方的财产线索,您可以提供给法院执行庭,执行人员会审查是否可以执行。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