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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海燕 提问时间: 2013-03-28 06: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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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给儿子索要治病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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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和前夫于2002年离婚,当时孩子出生才五个月,而且孩子身体不好,患有先心病,离婚至今一直由我抚养,而且他不支付抚养费。今年孩子该上中学了,而且由于先天身体素质差,免疫力低下,出现了一些病发症,现在急于用钱给孩子治病,还要支付学费,我自己实在无能力了,想和他打官司要钱,但是连律师也请不起呀,所以想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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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婚姻家庭 回复时间:2013-03-29 15:59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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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终止而终止。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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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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