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词典】公共租赁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首批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答: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
(二)“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且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家庭。
(三)“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且申请公共租赁房时房屋租赁备案期在本年内届满的家庭。
(四)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