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
简称公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人民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满足过渡性的基本住房需求。 公共租赁住房在交付使用前,按照经济、适用原则进行适当装修,具备基本使用功能。
怎么办
政策依据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号)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8号)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以及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者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期限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
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指导区房管局调控受理申请人范围和数量。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所需要件
1.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补贴资格证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等相关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需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2.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要件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3.已取得公租房预申请资格的家庭,须持公租房《预申请收讫证明》。
配租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国土房管局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以及租金标准、配租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下列次序进行摇号、选房:
(一)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且家庭成员中有肢体一、二级残疾或者视力一、二级盲的家庭;
(二)前项规定之外的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三)其他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同等条件下,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的优先租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应当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3.准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次序进行摇号、选房
4.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签约入住前,区房管局应当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租房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其他家庭按照承租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交纳租房保证金。
租房保证金由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专户存储,按照同期银行1年定期存款利率为承租家庭计息,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租房保证金及利息可用于抵扣承租家庭欠缴租金和违约金等。用于抵扣的租房保证金,未满1年的,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承租家庭腾退住房时,退还租房保证金剩余本息。)
5.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按期足额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准予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补贴直接划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或者经营单位租金收入账户。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并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按月提取。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各区房管局   [查询具体网点]
你问我答
Q:您好,请问北辰区韩家墅公租房盛泰园什么时候给大家钥匙,能让人们住进新家?
A:您好,经核实,目前盛泰园项目已具备工程验收条件,已于2017年10月25日入场验收,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验收后修缮整改(回修),2018年6月之前入住。
相关政策
摇号选房的相关规定
采用计算机程序摇号方式,按登记组别分别摇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的先后确定申请人选房顺序。当房源不能满足次序在前类别家庭需求时,后续类别家庭不再组织摇号。同类别申请人的入围人选及选房顺序号,通过摇号等方式一次性确定,选择一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户型、二居室单元住房(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家庭分别摇号。
摇号全过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应经摇号操作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并经公证人员现场确认、出具公证文书。
项目经营单位通过项目现场张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网公布方式,对公租房项目摇号结果进行同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