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住空间?有哪些项目适用居住空间配租标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属于国家标准),居住空间是卧室、起居室(厅)的统称。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我市2013年首批配租的康泽雅园、康泽家园、惠泽嘉园、惠泽沁园、盛祥家园、盛盈家园等6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即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建设。参照我市公租房配租标准,该六个项目配租标准为: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下的,配租一个居住空间(1个兼起居室的卧室)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含)以上的,配租二个居住空间(1个卧室加1个兼起居室的卧室,或者1个卧室加1个起居室)户型房屋。
首批推出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标准是什么?
答:对秀波园6号楼、7号楼1门和2门、雅丽园、民盛园、东和家园、龙顺园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至3人的家庭,配租一居室房屋,不向单人户配租;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居室房屋;3人家庭为三代同居一处或有2个年满16周岁异性大子女的,也可配租二居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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