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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李女士    提问时间: 2012-10-17 15:32
 标题:指界签字问题
内容:

    我家与西邻有一胡同,胡同属于房产公司,西邻在2010年办理两证合一过程中,地界测量时没有通知我,也没有给我看指界签章图。当时我并不知道两家之间有胡同根本就不需要我家的签字,确权指界应是房产公司,这一点土地局应当清楚。结果胡同被划入他家的土地使用范围内,但我并不知道,直到今年5月份才知道。请问我的签字有效吗?土地局在这个过程中有过失吗?

回复部门: 房地产    回复时间: 2012-10-17 17: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女士: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因为不确定是否房产公司同意地界的变更,所以无法确认土地局是否存在过失。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签字应当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您的邻居因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而享有胡同的土地使用权。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2年10月17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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