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2007年考入本科院校,户口没有转为非农业户口 ,2011年本科毕业后继续考入研究生学习 ,现为研究生一年级 ,户口仍为农业户口。今年我村国家建设用征地,对征地进行补偿 但镇政府领导说在校大学生本科只享受4年村民待遇,研究生不在享受,户口是农业也不行。请问这种说法对不对,难道我女儿上研究生上错了,遇到这样的混蛋领导,我应该到那里去告他?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的女儿仍为你村农业户口,那么您的女儿是可以享有本村村民待遇的。您可以先向上一级领导反应您的情况,如果仍得不到解决,您可以考虑运用法律来保护您女儿的合法权益。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