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了两年的物业费,被物业关闭了自来水表锁闭阀,导致业主家中无水可用。近日,天津滨海新区贻成尚北小区业主陆先生心生不满,“即使是未交物业费,可未经我本人同意,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把我家水给停了?”业主质疑:物业凭什么停了我家的水?
前两天,陆先生下班回家,突然发现家里没水了,而自己上周刚给购水卡充过值。询问了左邻右舍后,陆先生发现只有自己一户停了水,这可真是一件蹊跷事。为查明原因,他打开走廊中的管道井,发现自家水表旁的锁闭阀被人关了。于是他很快联系到自来水公司咨询,工作人员称从未派人前去关闭水阀,另外,物业公司也保管有钥匙,建议他找物业解决。得知可能是物业断了自家用水,陆先生找到物业询问究竟,被告知因欠物业费又拒绝沟通,物业公司只得用关闭自来水表锁闭阀的办法迫使业主出现。事后,虽然物业公司很快打开了阀门,恢复了陆先生家自来水供应,但陆先生对物业做法十分不满,并以此为由继续拒交物业费用。
物业无奈:关水阀才能联系上业主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他告诉记者,业主陆先生已经两年没有缴纳物业费了,物业曾屡次联系催缴,他都避而不见,电话也联系不上。不得已物业向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也宣布其败诉,可即便如此,该业主依然拒绝和物业联系。无奈之下,物业公司只得想到这个办法迫使业主出现。“我们也想找个机会和业主坐下来沟通一下,业主如果有什么意见,我们也会在职责范围内全力解决。”该负责人说,物业公司的确对个别业主采取过关闭水表阀门的做法,这也是无奈之举。据记者了解,由于这些业主欠费时间长,物业想尽办法,都无法和本人取得联系,物业工作人员不得已只得用这种办法。但只要业主找到物业,物业都能第一时间恢复供水,并找机会协商解决物业费事宜。
律师意见:物业关水阀的做法欠妥
河北衡泰(天津)律师事务所田增清律师表示,业主应该遵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按时交纳物业费,拒交物业费显然是违反合同的。物业为能联系上业主,关闭住户水表锁闭阀的做法,虽是无奈之举,但也欠妥。能否关闭水表阀门,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工作范围,应该由自来水公司处理。业主对物业该行为不满可单独商议,但不能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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