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语
当我们把目光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效力下的一栋建筑物投向整个住宅区时,“住宅区区分所有权”便出现了;当我们审视整个住宅区搜寻其“主人”并关爱其利益的时候,“业主权”出现了。随之而来的是重新厘定的概念、扩张了的主体与客体范围、成员权的新的解释等等一整套与传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区别的观念和方法。业主权是覆盖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内涵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扩大了基于小区业主的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由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住宅区区分所有权、成员权、相邻权构成的业主权的权利体系,使相当多的与建筑物相关的法律关系被其效力所及,从而建构一个体系完备、形式理性的现代住宅所有权制度。
(全文共12, 130字)
参考文献:
[1]陈华彬.物权法原理[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1998. 333, 360.
[2]梁慧星.物权法研究·上[M].法律出版社, 1998. 387;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205; [德]鲍尔·施蒂
尔纳.张双根译.德国物权法·上[M].法律出版社, 2004. 634.
[3]凌兴高.物权法关于完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立法建议[EB/OL].中国法院网, 2005-08-02.
[4]易继明.对物权立法的思考[N].学习时报, 2005-07-18.
[5] [德]鲁道夫·冯·耶林.胡宝海译.为权利而斗争[M].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4. 52.
[6] [德]卡尔·拉伦茨.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M].商务印书馆, 2003. 318.
[7]曾坚.对中国公民权利意识的历史考察及反思[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 (1): 36.
[8]齐恩平,许可.论住宅区区分所有权[J].学术界, 2007, (1).
[9]魏耀荣.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探讨和商榷[J].现代物业, 2007, (1).
[10]新华词典[Z].商务印书馆, 2002. 1150.
[11]王同亿.汉语大典·下[M].三环出版社, 1990. 4019.
[12]王闯.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研究[M].法律出版社, 2000. 122.
[13]蔡华.物业管理法律理论与实务[M].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0. 42-44.
[14]王利明.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J].当代法学, 2006, (5).
[15] [日]小沼进一.建筑物区分所有之法理[M].法律文化社, 1992. 261.
[16]黄越钦.住宅分层所有权之比较法研究[A].民法物权论文选辑·上[M].五南图书出版公司, 1984. 439.
[17]王利明.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M].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1. 316.
[18]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32.
[19] [德]贝尔曼.德国住宅所有权法[J].法学论丛, 13(1).
[20]郑玉波.民法物权[M].台湾三民书局, 1986. 182.
[21]王利明.物权法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8. 412.
[22]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上[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172.
[23]陈华彬.法国近邻妨害问题研究[A].民商法论丛·5卷[C].法律出版社, 1996, (3): 348.
[24] [日]加藤一朗.王家福.民法和环境法的诸问题[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5. 10.
[25]彭诚信.现代意义相邻权的理解[J].法制与社会发展, 1999, (1).
基金项目:齐恩平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城市住宅小区法律问题研究”(08BFX021)阶段性成果之一作者简介:齐恩平(1966-),男,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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