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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库:结合网民实际情况 选择最有利保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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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北方网  作者:  2011-12-16 16:23:05  编辑:张志怡
·《政民零距离》网民智囊团走进市国土房管局 ·市国土房管局:房屋所有权登记状况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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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智囊团活动·第一期】走进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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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副调研员 蒋春库

  一、2011年“政民零距离”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今年我处共办理“政民零距离”留言814件,占全局受理量的18%。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限价商品房申请条件和可售房源、公共租赁房申请条件和在租项目,占我处受理量70%。结合网民留言咨询量大、情况复杂、重复咨询多等特点,我处采取多项措施,及时、准确答复网民留言,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住房保障问题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确保及时办理网民留言,我处与信访处密切配合,定期沟通受理情况和办理进度,通过信访处一线受理情况,及时了解网上咨询较集中的问题,研究答复意见,统一回答网上咨询。同时,对涉及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相关问题,我处通过各区房委办、街道办事处核实家庭情况,上下联手,确保符合条件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

  (二)直接答复,提高效率

  涉及住房保障政策咨询不仅量大,而且问题较复杂,为更好的为网民解答问题,我处在公开答复相关政策的同时,通过电话直接与网民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结合每位网民的实际情况,为其选择最有利的保障方式。直接答复大大缩短了网上办理和网上回复的时间,提高办件效率。

  (三)媒体宣传,政策公开

  为便于网民及时了解政策规定,减少重复咨询,在北方网上2次集中发布住房保障政策解读,重点解答网民疑难问题。同时,公布住房保障网网址,随时更新限价商品房房源情况,供网民及时了解项目信息。

  (四)梳理问题,跟踪反馈

  信访是政策的晴雨表,最大程度反映群众的需要。我处认真梳理各类咨询问题,重点办理,向网民公布最有效的信息。如网民集中反映的限价商品房开盘问题,我处在项目开盘前,在住房保障网发布开盘公告,并公布即将开盘项目信息,使购房家庭提早做好购房准备。同时,部分网民留言时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今年新政策出台和相关政策调整后,我处再次与网民联系,告知相关政策。

  二、2011年20项民心工程落实情况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年度20项民心工程之首,确定了今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全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0万平方米、19万套,同比增长1倍,占“十二五”规划总量的46%。其中,公共租赁住房480万平米、1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90万平方米、3.8万套;限价商品住房430万平方米、5.2万套。新增租房补贴家庭1万户。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为实现开局之年高起步,通过提前规划选址、及时供应土地、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协调力度、完善政策机制等措施,各项工作总体进展良好。截至10月底,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260万平方米、19.87万套,完成全年建设目标的105%。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40万平方米、10.9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345万平方米、4.13万套,限价商品住房375万平方米、4.79万套。预计到年底,可完成新增“三种补贴”1万户的目标。

  (二)主要工作情况

  1、规划先行保障供地

  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实施难度大。自去年下半年起,规划部门提前研究,确定了大寺和双青两个新家园在内的20多个项目的选址和规划方案。制订了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标准,从设施配置、户型标准、单体建筑、外檐形式和环境景观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根据规划方案,为满足用地需求,市、区两级部门加快地块征收整理工作,到9月底,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已全部落实,为按期开工提供了用地保障。

  2、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项目运作规范、质量安全。一是严把施工监理关,严格按设计方案规范施工,建立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监管部门责任制。二是严把建筑材料关,严格执行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三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强化工程阶段验收、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经分户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不颁发入住许可证。四是落实终身责任制,加强竣工档案管理,对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登记存档,实行工程质量保修以及主动回访回修。

  3、多方筹措落实资金

  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融资面临极大困难。为满足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资金需求,尤其是保证今年所需的200亿元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局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研究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融资方案,已经总行贷委会评审通过,并纳入了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在银团组建期间,我市争取到国家社保基金30亿元的信托贷款和国家开发银行40亿元的短期搭桥贷款,加上市财政拨付的15亿元,累计到位资金85亿元,为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目前,正在协调落实45亿元中期票据和50亿元保险资金的审批工作。

  4、完善住房保障政策

  按照“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安排,今年初,市政府下发文件,扩大了享受补贴的受益范围。我局会同市民政等部门先后4次开展全市政策培训,各区县增设了受理窗口和便民设施,为住房保障工作平稳实施奠定了基础。

  一是扩大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范围。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家庭中,将重残、双残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从600元提高到800元,市级以上劳模家庭的年收入标准从3.7万元提高到4.5万元;并增加了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的“三属”家庭(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是扩大了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范围。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的家庭中,将生活困难条件从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提高到960元,市级以上劳模家庭从年收入3.7万元提高到4.5万元;并增加了家庭年收入低于4.5万元的“三属”家庭。享受此类补贴家庭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根据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月补贴额不低于450元。

  三是实施了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政策。面向人均年收入低于2万元、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的家庭提供租房补贴。享受此类补贴家庭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6元的标准,根据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的差额进行补贴,月补贴额不低于240元。

  此外,今年3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除面向享受“三种补贴”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配租外,还面向我市人均年收入低于3万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不享受补贴的家庭租赁。

  5、严格准入确保公平

  严格执行街、区、市“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完善了包括申请、审核、公示、备案、配租、发贴、销售、权属登记等环节在内的管理流程。通过链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专业信息即时核查申请家庭的收入情况;通过链接产权产籍、商品房合同、公产房数据库即时核查申请家庭的住房情况;通过与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开展住房保障人口动态核查,保证准入条件的真实可靠。

  6、动态监管查处违规

  运用网络手段每季度核查保障家庭相关情况,目前累计已核查享受住房保障家庭30万户次。对经核实确属违规的家庭立即执行退出程序,坚决予以查处,违规率由2008年的1.09%降至今年的0.03%。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中介机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审计署长春特派办自今年初以来,结合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和土地专项审计,对我市住房保障在政策执行、加强监管、完成指标、规范化管理、投融资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认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严格执行了国家规定,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给予了较高评价,没有提出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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